1 总 则
1 总 则
1.01为了传承民族优秀文化,打破传统的书法艺术教育思想,克服传统书法艺术教育的个性化差异,适应汉字书写的时代需要,统一现代习字教育管理标准,为了能够全面规范地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现代习字教育,提高现代习字教育普及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、教育部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(2010-2020年)》、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》及《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》等法律、法规、文件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范。
1.02现代习字教育是语言文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基石,是提高国民素养的重要基础教育科目。
1.03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选用“网校”进行现代习字教育普及的各中小学、普通高等师范院校。
1.04现代习字教育是一种应用性的硬笔书法普及教育。“网校”是一种依托网络云技术支持的远程习字教育交易平台,具有先进性、科学性。
1.05现代习字教育应实现教育目的明确、课程设置系统全面、教学手段先进科学、训练方法简易有效、教育成本低廉等教育体系的全面统一,应打破现代习字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无法连续、高效普及的瓶颈问题。
1.06利用“网校”普及现代习字教育,除应符合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。